吉安市建筑协会培训工作管理细责

发布时间: 2013-05-21 点击数量:7359

吉安市建筑协会培训工作管理细责

 

 

坚持党的教育方针,以“为企业服务”为宗旨,做好培训招生,计划定制,师资落实,安排班主任、考试等项工作,确保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加强教学管理,开拓培训业务,促进培训事业发展。具体职责如下: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教育培训的政策方针,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及县(市)区建协培训部门、相关企业的联系、做好协调工作,建立培训信息档案,并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年、月培训计划。

3、根据培训计划,做好开班准备工作。包括收费标准的报批,学员开学通知单的发放,班主任、教师、教学场地的布置落实。

4、了解班级动态,做好班主任的指导工作,及时处理教学问题,保证正常教学秩序。

5、认真做好考试工作,做好批卷、做证工作。处理好与主考部门的关系,落实考场及监考教师,及时处理违纪事件。

6、做好班级结束工作,及时提供必要的培训资料,建立培训档案。

7、做好“三类人员”继续教育和延期工作。

8、组织不定期的教学交流活动,提高教师素质。

9、积极开拓培训业务,健全一支专(兼)职师资队伍,促进协会培训事业发展。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