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安市建筑协会2013年度会费收取的通知
关于吉安市建筑协会2013年度会费收取的通知
吉市建协字【2013】6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吉安市建筑协会章程》和《吉安市建筑协会会费交纳管理办法》规定,现定于
一、会费收取标准:
1、副会长所在的单位会员,每年交纳会费10000元;
2、常务理事所在的单位会员,每年交纳会费5000元;
3、理事所在的单位会员,每年交纳会费3000元;
4、会员单位,每年交纳会费1500元(进吉企业按会员单位交纳);
5、监理、设计、勘探、检测等事业单位,每年交纳会费2000元。
二、会费收取方式:
可直接到协会秘书处(财务)交现金,也可通过银行转账。
户名:吉安市建筑协会
账号:171309101000030196
开户行:吉安市农商行营业部
望各会员单位严格遵守协会《章程》和《交费办法》,
按时足额交纳会费。无故连续两年不交会费的,视为自动退会,后果自负。
特此通知
吉安市建筑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