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催缴2014年度会费的通知
吉市建协字[2014] 07号
各会员单位:
缴纳会费是会员单位应履行的义务,也是协会服务会员、开展工作的物质基础。我会于今年四月九日下发了《关于交纳2014年度会费补交2013年度会费的通知》(吉市建协[2014]03号)后,得到广大会员单位的大力支持,至6月中旬,有部分会员单位已按标准缴纳了会费。在此,我们表示诚挚的谢意!
目前,已过通知中规定的交费时限多日,还有相当的会员单位没有缴纳2014年的会费,有的会员单位甚至还拖欠2013年度会费。希望相关会员单位的领导关心督促一下这项工作,抓紧落实交纳2014年度会费及往年拖欠的会费,以保证协会各项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特此通知
吉安市建筑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