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6年吉安市先进建筑企业和优秀建造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1-24 点击数量:130

 井开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各县(市、区)建设局、庐陵新区建设工程管理局、局属有关单位:

2016年我市广大建筑业施工企业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跟国家建筑业不断革新步伐、把握新机遇、迎接新常态、创新改革,在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企业转型升级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为总结推广先进经验,通过表彰先进、树立标杆奖励企业和建造师不断创优争先,进一步促进我市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决定开展2016年度先进建筑施工企业和优秀建造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先进建筑业企业的评选

(一)评选范围

已取得建筑企业资质,并纳入省厅和市局管理的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企业。

(二)评选条件

1.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2.企业合法经营,重合同,守信誉。

3.企业各项主要经营管理指标在全市处于本行业领先水平,资产增值保值率必须大于100%2016年平均产值,总承包一级企业必须超过2亿元;总承包二级企业必须超过5000万元;专业企业必须超过1000万元。企业标准化和标准化工地达标。

4.企业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健全,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安全文明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在全省施工安全检查中无不合格工程,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竣工工程质量一次合格率100%。在工程质量检查中无不合格工程项目,未发生工程质量事故。近两年内(2015---2016年)获得过省级标化示范工地、省级结构示范样板工地、市级标化工地、举办过施工现场标化观摩会的、省级优良工程、市级优良工程、市级优良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可提供参建业绩),部分未开展工程质量评优的专业,参评企业应提供业主和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部门评价工程质量优良的证明。

5.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较高,基础工作健全扎实,各项统计数据真实、及时、准确、完整,注重人才开发和各项培训,重视科技开发,有一定的科技投入。获得省级工法和省级QC成果奖。

6.  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及其他不良行为记录。

(三)申报材料

1.《吉安市先进建筑企业申报表》(一式两份)。

2.企业的先进事迹材料(打印)。

3.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获奖证书复印件;(部分未开展工程质量评优的专业提供业主和设区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部门评价工程质量优良的证明)。

5.企业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20152016年度无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及工程质量、安全检查中无不合格工程的证明材料。

6.企业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的证明。

二、优秀建造师的评选

(一)评选范围

在我市建筑企业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

(二)评选条件

1.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2.认真履行并完成项目承包合同中由项目经理负责履行的各项条款。在工程项目管理实践中创造出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

3.严格执行工程项目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积极推广应用建筑业新技术新产品,提前或按期实现合同工期,并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

4.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所承建的项目工程质量全部合格,近两年内(2015---2016年)获得过省级优良工程、市级优良工程、市级优良结构工程,部分未开展工程质量评优的专业应提供业主和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部门评价工程质量优良的证明。

5.严格施工现场管理,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在安全、质量检查中无不合格工程,未发生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

6. 获得过省级工法和省级QC成果工程等项目经理。

(三)申报材料

1.《吉安市建筑企业优秀建造师申报表》(一式两份)。

2.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证复印件。

3.省优工程或市优工程合同、任命文件、获奖证书复印件(部分未开展工程质量评优的专业提供业主和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评价工程质量优良的证明)。

4.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现场文明施工证明材料。

5.企业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20152016年度无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及工程质量、安全检查中无不合格工程的证明材料。

6.企业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证明。

三、其他有关事宜

(一)评选申报材料各类业绩期限为2015年度和2016年度。

(二)各地、各部门要坚持实事求是、择优推荐的原则,认真对照评选条件,组织评选,严格把关,确保评选质量。

(三)各地要优先推荐开拓市外省外境外市场成绩突出的企业和建造师。

(四)《吉安市先进建筑企业申报表》和《吉安市建筑企业优秀建造师申报表》请从吉安市吉安市建筑协会网站下载(网址:www.jajzxh.com

(五)请各县(市、区)建设局于2017228日前将推荐文件及申报材料一并报吉安市建筑协会,协会会员单位可直接于2017228日前将申请材料直接报吉安市建筑协会,逾期不受理。

(六)先进建筑企业和优秀建造师名单将在吉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局网站公示。

 

联系人:刘春梅    胡文娟            联系电话:7061172

2017124

附件一.吉安市先进建筑企业申报表 

附件.吉安市优秀建造师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