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纳2017年会费及补交2016年会费通知
吉市建协字〔2017〕01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吉安市建筑协会章程》,请各会员单位按时交纳2017年度会费,还未交纳2016年度会费的会员单位予以补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费收取标准:
1、副会长所在的单位会员,每年交纳会费10000元;
2、常务理事所在的单位会员,每年交纳会费5000元;
3、理事所在的单位会员,每年交纳会费3000元;
4、会员单位,每年交纳会费1500元;
二、 会费收取方式:
可直接到协会秘书处(财务)交现金,也可通过银行转账。
户名:吉安市建筑协会
账号:171309101000030196
开户行:吉安市农商行营业部
特此通知
吉安市建筑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