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纳2017年会费及补交2016年会费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3-10 点击数量:90

吉市建协字〔201701

 

各会员单位:

根据《吉安市建筑协会章程》,请各会员单位按时交纳2017年度会费,还未交纳2016年度会费的会员单位予以补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费收取标准

1、副会长所在的单位会员,每年交纳会费10000元;

2、常务理事所在的单位会员,每年交纳会费5000元;

3、理事所在的单位会员,每年交纳会费3000元;

4、会员单位,每年交纳会费1500元;

二、 会费收取方式

可直接到协会秘书处(财务)交现金,也可通过银行转账。

户名:吉安市建筑协会

账号:171309101000030196

开户行:吉安市农商行营业部

特此通知

     吉安市建筑协会

        2017年3月10